珠宝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4 浏览次数:4559次 来源:

珠宝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2号)等文件精神,和中国地质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博士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地大(汉)[2017]44号)等文件精神,确定我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考生的根本利益,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

复试小组一般由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

三、2015年招生计划、奖学金名额、复试资格

1. 复试基本分数线

统考生进入复试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外国语不低于50分,专业课不低于60分。

2招生计划

珠宝学院2017年招生计划:宝石学2

3复试资格

1)按照国家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试录取基本分数要求,珠宝学院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共4人。

2)根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研究生参加复试收取复试费100/人,在资格审核时集中收取,按照财务有关规定使用。

说明:前期未完成复试的非统考生须参加本次复试,已完成复试的此次不再复试。根据教学厅〔2017〕2号文件精神,“申请-考核”生初试须笔试,在本次复试环节中此类学生需加试业务课二笔试。

四、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首先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才能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时间:58日下午3:00,地点:珠宝楼301室。

资格审查:考生应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审查学生证,并要求入学报到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准考证。最后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原件。

要严格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初试环节已完成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复试时只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

严格审查在职生的资格,除对在职生报考的学术条件进行审查外,对报考非定向在职生,复试时须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对报考定向的在职生,须有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三年攻读博士学位的证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五、复试安排、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复试内容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0709Z1

宝石学

1. 宝石学

2.珠宝测试技术研究

1.专业外语文献翻译能力

20%

2. 珠宝鉴定原理及测试技术

80%

5月9 日8:30-11:30

教三楼505

3.综合面试

5月9 日15:00

教三楼505

3.材料成型及3D打印

4.数字化首饰设计和加工

1. 专业外语文献翻译能力

20%

5月9 日8:30-9:30

教三楼505

2. 电脑3D首饰建模及应用技术(实践)80%

5月9 日9:50-11:50

珠宝楼205

3.综合面试

5月9 日15:00

教三楼505

(一)笔试和实践部分(时间3小时):12作为初试业务课二的成绩。该项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面试部分: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外语听说能力20%):包括英语自我介绍(含工作、学习情况介绍)、英语对话

2.科研素养和综合素质(80%),包括专业基础、专业能力培养潜力科学素养、治学态度及创新意识、研究经历及成果等方面。

外国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作为复试成绩。

3.综合成绩=100×(外国语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初试满分×(1-复试权重)+100×(复试总成绩/复试满分)×复试权重;复试权重按40%计。

六、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考生编号

姓名

报考专业代码

报考专业名称

报考导师

英语

业务课一

总分

考试方式

104917110610124

刘艺苗

0709Z1

宝石学

卢靭

73

86

159

普通招考

104917110610123

郑晨

0709Z1

宝石学

卢靭

59

63

122

普通招考

104917110610128

熊玮

0709Z1

宝石学

郝亮

62

90

152

普通招考

104917110610125

龚萍

0709Z1

宝石学

郝亮

55

60

115

普通招考

104917110610680

张志清

0709Z1

宝石学

沈锡田

提前攻博

104917110610789

吴倩倩

0709Z1

宝石学

袁心强

申请-考核

录取及收费

1. 录取按综合成绩排名,凡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复试不合格者、业务课二不及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优先录取非在职生。
3. 根据导师招生计划,综合考虑成绩和复试小组意见,确定拟录取名单。

4. 若导师有剩余指标,在导师和学生都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调剂其他导师名下通过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

5.拟录取考生须按时完成政审、调档和委培合同签订等工作。

政审:5 30 日前,将政审表寄送至珠宝学院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珠宝楼301室);

调档:本校应届非定向考生不调档;外校应届非定向考生档案可推迟至 7 月初寄送至珠宝学院;非应届非定向考生须于5 30 日前将档案寄送至珠宝学院;定向(委培)考生不调档。

八、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

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共分为三等。各等奖助学金的比例构成及奖助标准如下:

等级

比例

学业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学业助学金

基本总金额

导师配套方式

学校投入

导师配套

一等

15%

10000/

12000/

15000/

16000/

53000/

A

8000/

45000/

B

二等

40%

10000/

12000/

12000/

12000/

46000/

A

5000/

39000/

B

三等

45%

10000/

12000/

8000/

5000/

35000/

A

2000/

32000/

B

九、其它事项

1.所有考生均要参加体检,体检安排在校医院进行,考生登录报考系统下载体检表后,于512日下午自行到校医院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的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后将体检表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珠宝楼301)

2. 委培合同:定向(委培)考生须于5 30日前完成合同签订。

3. 对于在职人员中拟录取为非定向的,可享受非在职生待遇,考生需与现单位脱离关系:(1)将档案转入学校;

2)提供与现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3)保证全日制在校学习。

4.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和学校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5.新生报到后,学校可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申诉电话

珠宝学院:027-67883748

研究生院:027-67885070

监察处: 027-67884345

7.拟录取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发出录取通知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珠宝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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